一、划线
市教委依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等因素按不同招生类型划定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 院通过媒体和相关网站公布。
(一)普高类:分普通文、理科,按文化素质测试和技术科目测试总成绩,来源:www.cdjtxy.net,划定高职专科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招生按照文化素质和技术科目测试总成绩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重庆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专业统一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
(二)中职类:
1.按各专业科类分别划定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最低控制线。
2.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文化素质测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统一 划定,职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由我院自行划线,报市教委备案后确定。
二、体检相关要求
1.身体受限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新生入学后,我院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视不同情况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性质及待遇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是普通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和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考试属国家教育考试。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管理以及就业等方面,与通过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同等待遇。
四、学历证书颁发
重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五、监督机制
1.重庆职业技术学院成立分类考试招生录取仲裁委员会,专门负责招生录取,保证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坚持做到标准量化、程序规范化、办法公开化、结果公示化。
2.我院在分类考试招生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录取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由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六、声明
我院从未委托或授权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录取工作,遇任何招生问题请与学校招生就业处联系,否则如出现任何问题,学院概不负责。
七、其他注意事项
重庆职业技术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文章标题:2018重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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